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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抚顺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表:抚顺六中 日期:2016-04-15 浏览:0

关于申报抚顺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直有关单位、各中职学校:

  按照《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立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要立足于破解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具有普遍意义的重点问题,以解决本区域、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小、近、精、实、新”选题原则,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请认真参阅《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细则》,在自行选题论证基础上,如实填写《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2.《立项申请•评审书》必须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每项课题申报者限报一人且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限7—15人;一人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

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市级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及参与课题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5.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以编写教辅资料为目的的研究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学校课题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县(区)规划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直属有关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室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市规划办。对于个人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1.《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直属单位一式2份;

2.《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

3.《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简称《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市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处邮箱。

五、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16年4月25—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报送地点: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处)

电子邮箱:jyxykyc@163.com


 

 

 

 

 

 

联系电话:52443031

 

附件:

1.《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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