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团发〔2016〕7号
关于评选二0一六年度市教育局共青团少先队
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局直属各学校团委(总支、支部),各少先大队: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直属各学校党组织的关心支持下,各校团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贴近青少年实际、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敬业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团队,市教育局团委决定评选2016年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先进团委
2.先进团支部(总支)
3.先进少先大队
4.先进少先中队
5.优秀(模范)团干部
6.优秀共青团员
7.优秀少先队员
8.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9.团队工作支持奖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团省委、团市委有关文件规定。
三、评选办法
1.局直属各学校团队组织申报先进集体(团委、少先大队),首先由本学校团队组织自荐,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报局团委,再由局团委根据全年工作考核情况择优评选先进集体。局直属团队组织负责人申报优秀团干部参照以上方法,模范团干部人选在申报的优秀团干部名单中按全年工作业绩和工作考核情况择优评选。
2.局直属各学校团队组织下设的团支部(总支)和少先中队请按本学校团支部(总支)和少先中队数的5%以下推荐;学生团干部请按本单位学生团干部数的3%以下推荐;学生团员和少先队员请按本单位学生团员数和少先队员数的0.5%以下推荐;教工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请按本单位教工团干部数和少先队辅导员数的10%以下推荐;教工团员请按本单位教工团员数的3%以下推荐。各学校团队组织对以上各项先进的推荐必须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团委。
3.团队工作支持奖由局直属各学校团队组织提名,征求本校党政领导同意后推荐给市教育局团委。
四、相关要求
1、评选2016年度市教育局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对一年工作的全面总结和回顾,局直属各学校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2、推荐材料和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团委。
中共抚顺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上报名单如下:
市教育局先进团委:共青团抚顺六中委员会;
市教育局先进团支部(总支):抚顺六中二年一班团支部(孙广艳)、抚顺六中三年五班团支部(罗壮);
市教育局优秀(模范)团干部(教师):季雪锋;
市教育局优秀(模范)团干部(学生):刘振升、宋昕潼、钱天禧、梅园承、杨岚植、曾令一;
市教育局优秀(模范)团员(教师);赵岩;
市教育局优秀(模范)团员(学生):冯昱、赵紫云、赵紫雯、朱晓姣、马诚联、李宇阳;
市教育局团队工作支持奖: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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